分割离婚财产时只要有对方婚外情的证据就能让对方少分吗?
分割离婚财产时只要有对方婚外情的证据就能让对方少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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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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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婚外情确实不对,但婚外情直接导致净身出户这样的惩罚措施对一方当事人来说也过于严苛。在诉讼中,确有证据证明一方存在婚外情的情况下,基于婚外情被认定的事实,另一方可主张精神损害赔偿。民法典实施之后,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过错方可能少分财产,但不至于“净身出户”。此外,如果过错方的过错行为违背人伦道德,在双方都争取抚养权的情况下,抚养权的归属会对无过错方进行一定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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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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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
《婚姻法》关于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原则上是均分。能多分的理由有二:
1.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
法律规定,离婚时对夫妻共同财产分割首先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由法院根据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进行判决。
由此看出,抚养孩子一方和女方可以多分财产。
2.有转移财产、伪造债务的少分或不分
法律规定,离婚时,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可以少分或不分。
由此可以看出,被上述行为侵害一方可以多分。
此外,还有约定财产制中照顾老人、抚养子女付出多的,离婚时可以要求另一方补偿。
还有,一方生活困难,可以要求另一方给予适当帮助。
而你说的有对方婚外情证据,不是多分财产的理由,构成重婚或与他人同居的,可以是损害赔偿的理由。
法律规定,一方有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行为之一,而导致离婚的,离婚时可以要求其损害赔偿。
所以,即使有婚外情的证据,也不是离婚时多分财产的理由。同时,婚外情也不一定构成损害赔偿的理由。只有构成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而导致离婚的,才是损害赔偿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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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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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自己去看婚姻法司法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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