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爱》中男主为什么不直接跟疯妻子离婚娶简爱呢?
《简爱》中男主为什么不直接跟疯妻子离婚娶简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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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虚伪与贪婪!
虽然说是被父兄哄骗,不知道女方的疯病家族史,但是罗切斯特当初娶妻的时候,也是看上人家的美貌与财产!
当初他的父亲不想财产分割,又不想罗切斯特身无分文,就找一个带丰厚嫁妆的女孩子结婚,结婚本身的目的与动机就不纯。为了所谓的贵族体面,罗切斯特享用着妻子的嫁妆,可是,在享用人家财产的同时发现灵魂难以符合。所以父亲才会出现矛盾,最终导致妻子彻底疯掉。
据说基督教不允许离婚,问题是他的妻子也是基督教吗?更何况他娶妻本身就是秘密进行的,甚至于家乡人都不知道他已婚。就算是离婚又有谁知道?可是,妻子疯掉之后如果是离婚,他能得到什么?难道恢复他的一文不名的所谓绅士穷光蛋?这样完全违背他父兄给他求娶富家女的初衷,为财产他不能离婚。
虽然后来父兄全部离世,他继承大笔财产,可是此时他已经将疯妻囚禁于楼顶。如果离婚可能会公诸于世,不利于他所谓的绅士风度,也难免丢人现眼。所以他试图掩盖事实,掩盖疯妻的存在,所以才会在疯妻打伤小舅子之后趁着夜色偷偷地处理,人不知鬼不觉中将小舅子转移。也是因为疯妻弄坏简爱的婚纱,罗切斯特才会那么着急地拖着简爱去教堂,生怕夜长梦多,怕疯妻破坏他们简爱的婚礼。
这就是虚伪的所谓绅士,既想霸占疯妻的丰厚嫁妆,又不想承担责任,还想着骗娶年轻有灵魂的小姑娘。
说白了,用今天的话说就是“渣男中的战斗机”!既虚伪又贪婪,还装出一副上当受骗的受害者模样博取同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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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没有一点外力,把软饭碗给烧了,男人怎么会自己放弃吃软饭呢?
毕竟,要独立,要靠自己这种话都是用来激励女孩子的。
这是本英国小说,英国人在都铎时代,就可以离婚了。
并且,罗切斯特太太的设定,是个异域女子,或者说,异教徒。
在《阁楼上的疯女人》里,评论者将此称为英国人的傲慢——这不是唯一一个把女反设定为外国人的同时代作家。
所以,他们离婚是没有宗教障碍的。
但是,罗切斯特先生的钱来自罗切斯特太太的嫁妆。
看过《唐顿庄园》么?老派的英国贵族,娶一个有钱的外国女人,来维持体面的贵族生活。
这就是罗切斯特先生之所以是罗切斯特先生,而不是亲爱的罗切斯特。
娶个有钱女人,靠吃软饭体面起来,也算是文艺复兴以来,一个很大的副主题了。
身体力行者,比如,巴尔扎克。
而到了《简爱》的时代,这就是收割成果的时候了。
所以,那些带着嫁妆的可爱的小处女(十七十八世纪更多的是,主角从底层女人,厉害的老女人起步,最后娶了一个嫁妆丰厚的小处女),就可以变成阁楼上的疯女人了。
因为,功成名就的男人,要去拯救下一个可怜的小处女了。
所以,文艺批评届不管在点评十九世纪女作家,还是言情小说这个分类的时候,都会更看重《呼啸山庄》,而不是《简爱》。
但是,社会层面又会更推荐《简爱》。
当然,我们得承认,简爱从一无所有到和亲爱的罗切斯特平视,都是靠自己。
并且,靠自己获得人生价值,是对的,这个故事很励志。
但是,你换到罗切斯特的角度,就会变得很尴尬。
那就是少年靠爸,青年靠老婆,中年靠新老婆,人生赢家,永远在躺赢。
然后,这么个脾气古怪,软饭硬吃的男人,还能获得真爱,真爱还能养他。
起点爽文也不敢这么写啊!
所以,《简爱》恋情的障碍并不是阁楼上的疯女人,而是爱上巨婴。
姐孤身一人奔事业,回头娶个年轻时候的执念,这执念还倒了血霉,这事儿有可操作性。
但是,罗切斯特先生离婚,财产全归小舅子(前妻新的监护人),没有独立行走过的巨婴,拖在一无所有的年轻知识女性屁股后头当拖油瓶。
这种真爱无敌的故事,起点都得来一发重生,十九世纪怎么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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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不想离婚,不能离以至于没法离。
罗切斯特是在简爱成年之后出现的,比简爱大20多岁。根据罗切斯特所说的,他大学毕业后父兄就欺瞒他伯莎·梅森的疯病家族史,而让他娶梅森。
罗切斯特的父兄之所以让他娶梅森是因为老罗切斯特不想财产被分割,只想让大儿子继承,而这样罗切斯特边上一文不值的穷光蛋。为解决小儿子穷苦的困境唯一的办法就是娶个带丰厚嫁妆的女孩子。而伯莎·梅森的父亲只是西印度群岛的橡胶种植园主,相当于暴发户,社会地位不高,需要找个社会地位高的亲家提供社会地位。于是两家一拍即合,再加上年轻的梅森也是美人一枚,让罗切斯特心动。
于是罗切斯特一纸婚书不但美人在怀还附带着不菲的嫁妆,一举两得,完美操作。
可惜,事与愿违,梅森毕竟是那个社会的普通交际花一枚,徒有其表,灵魂空洞,无法与罗切斯特灵魂相依。虽然梅森竭尽全力去迎合讨好罗切斯特,但是,鸿沟太大。就像路遥在《人生》里进城读书后高加林一样,他想谈诗论赋,无奈妻子只会跟他说家里老母猪又下了几只小猪仔;再如同《父母爱情》里的老金厌弃自己童养媳采娥一样。男人嘛就那德性,“饱暖思淫欲”,在衣食无忧之后总想来点高雅的,咋也得灵魂相通。就如同罗切斯特喜欢简爱一样,简爱的坚强、独立、坚韧的品质吸引着他的灵魂。
早期曼切斯特得吃软饭,不想离婚。发现梅森的肤浅之后罗切斯特开始他糜烂的包养情人生活。梅森的嫁妆是曼切斯特的金库,一旦离婚,离开这大金主,他将一无所有,所以不能离婚。花着老婆的钱财在外面灯红酒绿,过着上流社会的绅士生活。只是这风光无限的背后却是一个包容一个粗俗的女人,并且捆绑在一起,所以让他无限地厌恶,用尽一切恶毒的语言去描述。所以他浪迹天涯,留着可怜的梅森独守空房,直至疯掉。
后期梅森疯掉,没法离婚。有人说基督教不允许离婚,可是他们是在印度尼西亚,梅森很可能是异教徒,又怎么不能离婚?可惜,梅森疯了!也许法律不允许只是个借口而已,为掩盖疯妻,掩盖丑闻,不能离婚。离婚这桩丑闻势必昭告天下,而罗切斯特的绅士风度不允许有这样的丑闻出现。
虽然,后来罗切斯特由于父兄离世继承大笔财产,成为名副其实的英国贵族,但是,他不能容忍疯妻的名声。在神不知鬼不觉之中将疯妻囚禁于阁楼,并花重金聘请精神病院工作人员照料。
也许正如曼切斯特自己所言,与简爱的第一次相遇便认识到她的与众不同。他让所有人隐瞒简爱阁楼上疯女人的事。甚至于当疯子差点把曼切斯特烧死的时候都隐瞒事实。正如管家说担心的一样,简爱还是被骗,义无反顾地爱上曼切斯特。
在梅森烧毁简爱婚纱的头纱后曼切斯特怕简爱知道事实,才会那么着急的去教堂,甚至于粗鲁的拉着简爱走。
所以,最后曼切斯特根本就没有想过跟梅森离婚,他开始需要梅森的嫁妆,后期需要维持所谓绅士风度和贵族体面。
也许以前是报应,为给简爱的爱情一个合理的名分,夏洛特勃朗特不得将罗切斯特写残疾。以身体的残疾赎罪,就输他那软饭硬吃的肮脏灵魂。
一切都是因为罗切斯特的虚伪与伪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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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记得英国有法律规定,如果夫妻有一方精神有问题,是不能离婚的。
阿加莎的三幕悲剧里凶手就是因为这才杀人,唐顿庄园里二小姐的情人迈克尔也是因为这个才离开英国去了德国,然后身死异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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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完《简爱》后,你再了解一下基督教教义你就没有疑问了。也就更懂此书的革命性所在,以及资产阶级早期所提倡的平等自由,它的反封建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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